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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飞律师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北京大学法律硕士,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,仲裁员、专利代理师,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,北京市检察院民商事案件检察监督线索审核专家,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辩护律师库律师,涉外律师人才库律师。
主要从事诉讼仲裁执行、常年法律顾问、合同、公司治理与合规、股权、并购 详细 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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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,还有继承权吗? |
编辑:网站管理员 时间:2017-1-5 |
在诉讼过程 中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终止诉讼:1、原告死亡,没有继承人的,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;2、被告死亡,没有遗产,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;3、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;4、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。 当事人因案件终结而维持原来的婚姻关系,如果当事人没有立下遗嘱,按法定继承的顺序,配偶是第一位的继承人,因此,可以享有继承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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