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韩飞律师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北京大学法律硕士,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,仲裁员、专利代理师,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,北京市检察院民商事案件检察监督线索审核专家,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辩护律师库律师,涉外律师人才库律师。
主要从事诉讼仲裁执行、常年法律顾问、合同、公司治理与合规、股权、并购 详细 >
|
|
|
|
1顾问宝 您身边的法律顾问
电话:(+86)13439296433(手机号及微信号)/(+86)010-52426057
邮箱:lawyerchinabj@aliyun.com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|
|
|
|
|
|
您的位置:首页 - 鹊 |
|
|
|
|
婚前房屋的拆迁款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? |
编辑:网站管理员 时间:2017-1-5 |
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,婚后用所得拆迁补偿款全款购买房屋的,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。如果拆迁款中包括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,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,以单位给予的补偿,由此而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,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。 若一方婚前的房屋拆迁,拆迁安置款不足以支付房款而加入夫妻共同财产一起购买房屋,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|
| |
|